一直以來寫部落格只是我工作後的休閒紓壓活動之一!!或許動機就是很單純我喜歡到處付費吃吃喝喝
而這裡就是我分享與記錄的小小園地!!我總是喜歡我可以很低調過日子,但是卻事與願違!!
更是萬萬沒有想到竟然我這個小小園地會受大家歡迎竟然可以突破50萬大關!!
不過還是很多人我是怪咖!!有多怪??呵呵~~或許應該說我有所堅持!!長久一來我一直堅持並提醒我自己我這
裡不可以淪為商業行為!我記得我在某一位大咖部落客所講過的一句話,雖然我不是認同當然也不是抱著酸葡萄心理
如果還有人堅持部落格「不要商業」,我只能說「幹得好!請繼續堅持清流,不要跟我們搶大餅」。
放心我不會跟妳搶食大餅!!當然我也沒有妳紅!!我就是我!!一個喜歡吃!!不喜歡店家把我當做大咖
當然在我這裡決定不會出現招待會比我點菜還多的事件發生!!最起碼看我部落格前往的朋友除了口味不合外
絕對不會告訴我說同樣價錢為什麼你吃的會比我豐盛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
當然一開始時我也很排斥部落格廣告!!主因是我拖慢我部落格速度,不過換一個角度想如果我拿廣告來做
公益會如何??雖然我這裡的收益幾乎是龜速!!但是也是一份心意,當然我不求其他人能跟我一樣~~
最起碼我自己卻樂於其中!!最重要也是要靠大家能多多發揮愛心,只要多點廣告!!或許愛心就會
送到需要的人手裡!!和樂而不為??
呆呆真是正直滴好人事^__^
水拉~~ 有空我也放廣告好嚕 可以捐錢….之前不放是應該錢太少
但可以捐公益 錢就不嫌少嚕~
第一次留言^^
有些事還是單純的好~~
本來我想長久潛水的說~~~
哈哈
看到這篇就忍不住想留啦^^
嗯~讚!! GOOD JOB
推2~
讚啦!呆呆很有格調ㄋㄟ~
堅持自己的信念~一定要推~
原本我也有放跟你一樣的…
但…覺得麻煩就取下了..
好像會點的人不多….
尤其…像我這種沒啥人氣的…
相信堅持原則是正確的!很喜歡你部落格的風格!!不背書,不替店家廣告!!
呆呆真是直的可愛,加油哦!!
不商業!!!
好清流!!
大好人!!
加油!!!!!!!
廣告是每天點都有哦?
拜託大家動起來~捐衣服、睡袋、毛毯、奶粉、紙尿褲(布)及手電筒(含電池)到高雄市政
府,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,請註明《捐贈屏東縣政府以及南部其他縣市救助水患災
區使用》,電話:(07)3373374
我!!我要到
晚上見!!
窮鬼我~~~要出力!!
今天晚上到高雄市政府的話
要怎麼幫忙大家做物資分配的工作!?
有人會指揮還是調度嗎!?
我要上課~sorry!!!精神與你們同在
加油吧~台灣人
昨天早上經過高雄市政府,看到好多志工 ,傍晚再去時,看到更多的志工(幾乎都是年輕人)
看到那麼多物資,那麼多的年輕人,我眼淚都掉下來了,誰敢再說現在的年輕人不能吃苦?倒是我
們年紀大的就只能捐錢了!
高雄市政府義工?
請問怎麼報名?
推推~
呆呆真是個有為的好青年
真的很優質唷
棒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