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早餐真是很火大!!原本殺手呆呆想利用新年假期空檔,把一些早餐店給消化掉!!!
但是新年假期好像運氣沒有因為大過年而變好!!而是地雷一大推~~其實踩到地雷那還算好!!
那可以自認倒楣!!但是遇到誠信不佳的店家,不但氣而且很火大~~
而今天店家的誠信就讓我很火大~~~╭∩╮( ̄▽ ̄)╭∩╮ 當然今天不會出現任何店家
餐廳的裝潢!!因為我沒有經過店家永許,所以怕店家會告我~~哈哈╭∩╮( ̄▽ ̄)╭∩╮
但是餐點是我用錢購買的!!所以店家管不著,但因為店家沒有開發票~~我怕到時候因為沒有證據!!
造成店家說我誣告!!我特地請店家開立有店章的收據給我~~呵呵!!因為要保護我自己~~
我可不想因為食記而上法院ㄚ!!
如果是我這裡的熟客都知道殺手呆呆的個性!!因為我從是不刪任何人的回應~~
因為我認為即使是不好的留言也要虛心接受!!雖然明知道對方式來搗蛋的~~
如果我今天刪它文章,那我不是跟他一樣!!心虛~~ 如果自己能接受考驗!!
那何必怕別人去亂說與搗亂??不是嗎??? 當然我也知道!!一篇食記的好壞!!
足以影響一家店的生意!!今天有我忠實讀者問我??您們的食記有代表每個人嗎??
我想沒有吧??那憑什麼可以說口味很糟??到底是不合自己口味還是不合大家口味??
所以!!當我認為不好吃的時候,起碼我知道是那裡我好??還能給店家建議!!
我知道其實還是有很多部落客的文章都很中立和不錯!!其實他也認同的想法~~
而被我說服!!但今天我就說東西難吃就是難吃就是很糟,但說不出原因??
試問我的文章要人去怎麼相信!!當然~~今天我所介紹的店家!!
是大家都吃得起!!而不是在看爽的!!Ψ( ̄∀ ̄)Ψ 而當他們吃完後
回來跟你說!!你介紹的東西好吃,或許那就是對我肯定~~不是嗎??
發牢騷完後!!回到今天主題~~為什麼我今天會那麼火大!!
今天早餐我花多少錢??答案是120元~~ 大家認為值不值!!
一個三明治要花我60元??搶人嗎??貴不貴那是個人認知啦~~
但我個人認為好貴啊!!但問題不是在那裡~~那是在熱義式可可60元嗎??
也不是!!那問題在哪??先說餐點~~
↓全麥沙拉三明治 60元
其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!!跟一般早餐店差不多,但是價錢貴了不少!!
↓熱義式可可 60元
這杯熱可可簡直是冰火五重天??( ̄. ̄)+ … ( ̄. ̄)+ …
照理說熱飲料的奶泡應該是要將牛奶加熱!!可是這杯得奶泡竟然是冰的~~
那我何必點熱飲??<( ̄ ﹌  ̄)> 服務生偷懶啦!!
那問題在哪??就在名片上的菜單!!!不知道有沒有發現~~~
凡點餐者+40元附主廚濃湯和任選40元飲品(超過補差額)~~
那飲料在補20元所以是價錢沒錯!!!但是我的主廚濃湯在哪??= =╬ = =╬ !!
竟然沒有那種東西!!問題是它並沒有註明三明治沒有~~而且它要寫在餐點最下面!!
反正大過年!!也不想去爭執,店家誠信實在是無言....
如果沒有這個濃湯!!我完全是不會考慮去光顧~~因為價錢太貴了啦!!
因為我怕店家會有糾紛!!我請店家開立收據~~證明當天我有消費和金額!!!
哈哈~要保護自己!!同時也要對我所寫食記負責~~~不是嗎??
寶咖咖
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三路252號
電話:07 271-1998
今天熊打電話和gina聊天時野聊到呆呆最近猛踩地雷ㄉ慘況
貪吃熊也粉討厭明明就應該粉便宜卻硬是要裝高貴滴餐點
而且以前也遇過呆呆一樣ㄉ問題…
既然不是包含所有ㄉ餐點都可以補差價或有其他湯品或飲品
就是應該要標示清楚~不然大家都要當冤大頭="=
話說回來,你到底是去安太歲了沒?
三明治+飲料=120元
= =" 也太貴哩!
呆呆你有跟他說你要加40元變套餐嗎??
店家可能以為你是三明治另加一個飲料~所以ㄧ共是120元~
真是感謝呆呆~為我們介紹這些黑心店家!
也算是做好事ㄧ樁喔!
小藻幫你灑米鹽~~衰運快快滾!快快滾!
真的有誇張到
感覺有被詐騙
好貴的三明治
沒開發票是要逃漏稅嗎
這間有欺騙消費者的行為
哎呀= = 這家我看過!!!
就在漢神本館的附近
沒想到那麼的黑心啊…….
120 這樣的表現
連學校的45元三明治都比他有料
飲料…..在學校也不會冰火五重天
真的是炸店
就算消費者沒說要+40變套餐
服務生在結帳時也應該要過問
利潤重要歸重要 沒有誠信的店家
沒給消費者有滿足的感覺 這樣該如何創造利潤
謝謝呆呆分享…… 以後有朋友要前往用餐
我會請他們三思三思 呵呵呵!!!
呆呆…你要不要到廟裡改改運啊…
這樣讓你避免踩到地雷勒
這陣子外食
也覺得東西越來愈貴了…
本人覺得他們的菜單是基於成本立場而做的
各式餐點 除了濃湯之外
都是六十元以上(以六十為基準線)
所以。。基本上這裡應該適合吃量比較多的正餐 或者下午茶
而不是吃早點
這裡的義大利麵算是便宜的OAO
至於飲料。。應該可以反應吧?
你太古意了 這位大大
拿那個發票有效嗎?
如果呆呆遇到.."恐怖的店家"來搗亂,我想..還是沒有效的~
我之前也寫了一篇高雄知名的紅茶店負評,
結果..店家一直威脅我要親自登門道歉,我有去請教律師,
然後當然不理他,就把文章給删掉..
今天又在奇摩的首頁看到一篇新聞..
餐廳業者KIKI屋告部落客..
看來..以後部落客是不是要忠於自己,還是學會避重就輕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