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闊天空???

 從年初困擾呆呆的事在前陣子終於有段落!!或是呆呆的個性就是直腸子
還曾經有部落客在PTT文章上解析過我‧‧‧‧‧‧就因為如此我可能不會受
廠商關愛的眼神!!我只會寫實話害親身經歷,就說我不能寫試吃文或是廠商邀約‧‧‧‧

 

不過寫食記被店家告!!回想起來還真的很無言‧‧‧‧‧‧‧突上班時間然接到警察局的電話!!
還以為是詐騙集團‧‧‧‧‧‧‧‧‧ 回播後確認真的是警察局打過來!!那一頭承辦員警
詢問是否就是殺手呆呆!!因為有店家告我妨礙名譽‧‧‧‧‧‧‧電話這頭我整個傻眼
下班後還有到承辦員警派出所做筆錄!!
只要有人提告員警就要受理!!就要做筆錄轉給地檢署,至於告不告得成就要看承辦檢察官
結果‧‧‧‧‧又過了3個月!!惡夢來了‧‧‧‧突然接到接家裡電話有張地檢署給我傳票‧‧‧
免不了挨家人一頓罵!!為什麼會去惹到一身腥‧‧‧‧‧當下其實心理很X!!
如果店家告不成換他完蛋‧‧‧‧我絕對絕對會反擊!!
其實最X應該是以列偵字號‧‧‧‧‧他字案..是代表涉案人或涉案事實不明,並非認定其已
有具體的犯罪事證偵字案..就是確定有特定人 疑涉犯罪

不過期間有發現許多事件!!首先是我熟識部落客友人也接到店家邀約,對方也表明跟我有一些
不愉快的事,希望能找我一起到店內用餐!!PS:這時間點已經對我提告‧‧‧‧‧‧
在友人表示他目前不再居住在高雄,似乎對方也知道‧‧‧‧‧那為何邀約??
不過也從友人那邊得知對方的mail!!在mail的往來之間我表明絕對無惡意‧‧‧‧
不過店家似乎認為因為我的文章讓他們沒有生意,攤手‧‧‧‧‧‧‧

終於到了出庭的日子!!呆呆也準備一些資料,主要怕店家會斷章取義!!
還有這段時間與店家往來的mail,主要是針對我已經釋出善意!!
偵查庭後~~又是漫長三個月!! 終於收到持來的正義。

後記:
1‧不起訴之後!!呆呆有權可以反告店家誣告,不過打從一開始我就沒有打算與店家交惡
店家樂意提供環境與餐點給我們拍照!!我們也是很樂意幫忙店家宣傳,最後還是交給
市場機制!!顯然市場似乎不站在店家那邊。
2.千萬不要認為部落客是萬能的!!也不要以為一篇文章就能左右店家生死,
有能力店家這會證明是錯的!!
3.給其他部落客!!記得拍照前還是尊重店家,詢問一下禮多人不怪!!消保官
雖然有解釋拍自己花錢買的食物是沒有問題!!不過店內裝潢所有權還是屬於店家。

 

14 則留言

  1. 曾經因為工作被客戶控告
    那種過程之痛苦不是旁人可以理解的
    雖然後來跟呆呆一樣獲得不起訴處分
    我卻因此離開了那個工作領域
    因為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客戶會突然變臉反咬我ㄧ口
    一整個嚇到~~後遺症很大呀!

    這個社會什麼人都有
    我們要學習保護自己
    很喜歡呆呆寫的美食推薦
    也希望不會受此影響
    中肯地陳述事實
    做好一切防護措施
    ..嘿嘿!我們看的懂得的啦!
    加油加油!

  2. 您好,我不知道您的名字。我看到您的网站上写呆呆,暂且先称呼你为呆呆吧。我是来自福建的看完您的网站我很是佩服,很想与您交个朋友。

  3. 不用費心在這些無聊店家上面吧.
    連批評都承受不起,看起來就像是loser
    就直接交給市場機制解決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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